發明人、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,透過不間斷的開發、研發、創新,使得人類的生活可以更便利、更幸福,透過提出申請,經過審查且符合專利法之規定後,取的專利權,讓其在一定的期間內,享有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同意而製造、販賣、為販賣的要約、使用或進口的權利。另外,專利權具有區域性(屬地主義或屬地原則),即使申請人在外國已申請專利,如果希望在台灣受到專利保護,仍須向台灣官方申請專利。且由於專利具有排他性,意即一項發明僅能授予一項專利權,因此,若相同創作有2個以上申請案時,僅能就最先申請者准予專利,無法授予2個以上的專利權(先申請原則)。